集中空调检测 政策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定期清洗消毒并检测。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同时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集中空调检测 服务对象
酒店、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展览中心、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等场所的集中空调检测通风系统。
集中空调检测 评价标准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GB/T 18204.5-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 19210-2003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集中空调 检测要求
根据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至少检测1次,发现集中空调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送风卫生指标 | 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 |
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 | 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
冷却水、冷凝水卫生指标 | 嗜肺军团菌 |
集中空调检测 服务优势
中科检测是国科控股旗下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广东省从事公共卫生检测的资格,可开展集中空调检测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等集中空调检测相关业务,出具的公共卫生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得到各地卫生监督所的认可。
报告用途
销售:出具检测报告,提成产品竞争力;
研发: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
质量:判定原料质量,减少生产风险;
诊断:找出问题根源,改善产品质量;
科研:定制完整方案,提供原始数据;
竞标:报告认可度高,提高竞标成功率;
检测流程
业务委托→签订合同→现场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
-
竣工验收卫生评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80号)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项目,应进行项目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评价。
-
公共卫生预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场所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公共场所单位应在选址和设计阶段进行公共卫生预评价。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的卫生检测,应每年不少于一次。
-
学校卫生检测学校卫生质量关乎广大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影响教育成效。学校卫生检测是为了确保学校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