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预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场所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公共场所单位应在选址和设计阶段进行公共卫生预评价。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公共卫生预评价 政策背景

公共卫生预评价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从卫生学角度论证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在选址、布局、建筑装修材料、集中空调通风设施、室内空气、禁止吸烟、二次供水设施、饮水、洗浴水、泳池水、净化消毒和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客流控制和分流等方面规划设计的可行性,识别可能存在的影响公众健康的危险因素,评估和预测疾病传播的健康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为建设项目验收和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公共卫生预 评价对象

宾馆、旅店、沐浴、游泳场所、商场、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等

公共卫生预 评价项目

评价、检测类别评价、检测参数
新建工程项目的卫生学预评价编制报告书(含大纲)、编制报告表、评估报告书(含大纲)、评估报告表
建设公共场所卫生学检验检测及评价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新风量、CO、CO2、PM10、甲醛、氨、臭氧、TVOC、苯、甲苯、二甲苯、细菌总数、其他。

公共卫生预 评价依据

GB/T 1722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DB 31-359《足浴服务卫生要求》
DB 31/40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WS 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第80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2006】第53号

公共卫生预评价 服务优势

中科检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定检测机构,是具备广东省从事公共场所卫生预评价的资质,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预评价报告具有CMA资质,得到各地卫生监督所的认可。

公共卫生预评价 报告用途

销售:出具检测报告,提成产品竞争力;

研发: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

质量:判定原料质量,减少生产风险;

诊断:找出问题根源,改善产品质量;

科研:定制完整方案,提供原始数据;

竞标:报告认可度高,提高竞标成功率;


公共卫生预评价 检测流程

业务委托→签订合同→现场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