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化妆品备案注册流程有哪些?化妆品进出口需要什么资料?

70次 2024.09.05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口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备案或行政许可,国产非特殊类产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采取注册制。本文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进出口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和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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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区分化妆品注册与备案


    如何区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呢?


    《条例》第四条: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条例》第十六条: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举个例子。某款精华作用于皮肤表面,符合化妆品定义,功效宣称为保湿,即为普通化妆品,需要进行化妆品备案。但如果这款化妆品宣称了美白,即为特殊化妆品,需要进行化妆品注册。


    又如企业想申请一款产品,产品既有美白(特殊)也有保湿(普通)功效,则需要按照最高申报原则进行特殊化妆品注册。


    进出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流程


    按照要求,在备案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下同)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这些资料中,1和2我们会在网上备案的时候用到,剩下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一般备案成功后的3个月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进行现场审核,企业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以供检查。


    一、化妆品备案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


    1、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


    2、委托方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及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委托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生产特殊用途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


    6、托生产产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7、委托生产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标签说明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标注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9、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出口特殊化妆品备案流程


    1、产品的生产企业(委托方)和实际生产企业(受托仿)分别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2、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确定检验项目。


    3、准备样品(数量、净含量均要满足检验要求),送至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领取检验报告。


    5、按照《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要求准备备案留档材料。


    6、待检验报告与备案留档材料备齐后,按照相关要求申报产品备案(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分别申报)


    7、待备案结果出具后,准备现场检查。


    化妆品备案管辖部门


    化妆品的国家级管辖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英文名称:Nati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NMPA)。


    进口普通化妆品管辖部门根据省份不同有区别。部分开放了进口普通化妆品审核权限的省(市),备案可以直接在境内责任人所在省(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例如广东、北京、上海、天津、福建等。而部分没有权限下放的省份还需要在国家药监局申请备案,例如山西、甘肃,西藏等。


    进口普通化妆品管辖部门取决于境内责任人所在地,遵循属地原则。例如境内责任人所在地为广州,就需要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备案,不能跨属地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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